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为2225家,其中,江苏共有216家,占比接近10%。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污染物排放信息应当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审批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生成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号。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如实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说明原因。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均有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的权利。服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一对一帮扶力量,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通过加强技术供给、信息供给、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将水环境治理由治标向标本兼治、从末端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稳步推进北部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治理、应急协同机制建设。(十)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安全。
持续深化帮企减污,帮扶生态铝、赤泥、锰渣等重点领域减污。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持续开展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
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培养锻炼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考验干部、在工作实践的先锋模范中甄别遴选干部,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六)分类施策,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我区督察配合工作。全区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内,臭氧(O3)浓度力争基本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4.5%,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
全面系统谋划十四五党建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落实平安广西建设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制度,推进一证式管理,完成南宁市、河池市等固定污染源一证扫码智能试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工作安排如下。
推动实施并完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十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明确地下水点位考核目标,加强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全文如下:2021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的起步之年。全面落实统一着装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配齐执法装备,落实执法执勤用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各类示范试点工作。配合组织2021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印发广西2021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各设区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筛选有条件的村屯,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强化涉重金属源头防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辖区内整治清单问题整改。
二、主要目标以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任务为底线,综合考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及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2021年环境质量指标总体与十三五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在此基础上巩固和改善。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核查以及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推进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着力于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力度,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二)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十九)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支撑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要案件办理。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配合推进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国家对自治区、自治区对设区市的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有关工作。
(九)强化管理,提升固废危废利用处置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能力。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订,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安全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
强化科技支撑,优化升级移动执法等信息化系统,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眼。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正面清单、区域交叉检查、环境信访有奖举报等制度,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事后监管工作,开展环境风险较大行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执法检查、沿海和内河散货码头监管执法等专项行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二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疫情防控所需项目特事特办。(二十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优、治污、强基础、防风险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北部湾沿海红树林保护成效要持续巩固等等。
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线图、时间表和具体措施。三是技术服务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应对措施到位、督查监管到位,进一步深化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扩大绩效分级范围,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组织指导各地根据不同时段的污染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执法。
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举办防城港核电厂第二次核应急场内外联合演习。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建立运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本文由隔壁老李于2022-12-21发表在极致时空,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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